关于区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9-1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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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运汇委员:

    您在区政协七届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出台吸引南谯籍高校毕业生回流政策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招录条件设计上做适当设定

    目前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转发人力资源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滁人社发201880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下一步我局会结合南谯实际,对南谯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切实根据招聘单位岗位需求,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精细的设置。

    在用工政策上给予倾斜

    根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滁就业创业“六免六补六优化”政策滁人社发〔202365号)文件规定,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1000元/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民营企业招聘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按企业实缴数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期限1年。支持市内企业与双一流高校在校生签订来滁就业信用合同,给予学生学费、生活补助,按企业补助的50%对企业进行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等额补贴,期限1年。

    在创业政策上给予扶持

    根据《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滁就业创业“六免六补六优化”政策滁人社发〔202365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奖项目落地转化的,给予10万元补贴在创业安徽大赛省级赛中获奖项目落地转化滁州市的,给予100万元补贴。高校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以下的,在财政给予贴息的基础上,借款人承担的个人利息部分,再次给予等额补贴,期限3年。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本地在校高校学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有在滁就业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对于经人社部审批确定的重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确定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

    在实习、就业上给予帮助

    按照《关于滁州市深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滁办发〔201844号)文件规定,在认定的滁州市大学生实习基地(企业)实习的大中专(职业)院校学生,给予专科(中、高职)生每人每月2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300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35周岁以下,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和高技能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3年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公司房源,或每年给予0.5万元1.5万元不等的租房补贴,期限3年。在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最高给予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期限2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本地应届高校、中等职业院校以及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再给予一次性1500元/人求职创业补贴

    在工作关系调入上给予关爱

    为了规范我区人员调配管理,促进干部有序流动,2022年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南谯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南组通字20227号),对区外调动的申请、审核、审批、办理调动进行了规范。我局自文件印发以来对区外申请调入人员及时进行政策解释。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根据职能划分,对有意向调回南谯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进行统计汇总梳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办复类别:A

    人:黄宝成    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人                   

    联系电话:3912191   15955012437

              3524903   18155051280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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